研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为满足残障者的康复辅助器具需求,增强我市康复辅具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康复辅具关键环节技术,聚焦我市战略新兴产业、促进康复辅具民生改善科技领域瓶颈性关键技术,对深圳市康复辅具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点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871号)。

(二)《深圳市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十三五”规划》(深残联发[2016]3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

1. 数量10个项目,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 优先入驻梅林辅具研发创新基地。

3. 验收合格且量产后,优先列入我市辅助器具产品目录

(二)支持方式:事前、事后资助。

四、申报条件

申报技术攻关重点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牵头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采用联合申报方式,鼓励产学研用合作攻关;国内(含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的财政资助金额。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报牵头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

(四)联合申报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2.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报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

3.申报牵头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五)本项目申报实行限项制,具体要求是:

1.同一个法人单位只能牵头申报1项;

2.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六)申报单位应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报书中内容将作为合同内容生成依据。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投入资金总额不予调整。资金申报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七)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

(八)如果项目申报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九)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十)项目实施期限为8个月。

五、申报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文件;

(二)2018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所签诚信承诺书原件;

(六)50%以上项目组成员近3个月内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七)合作协议原件;

(八)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书有效期应在项目受理截止日期2019818日之前)、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在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六、申报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报单位登录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在线填报。

七、受理单位

(一)受理单位: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123-2020113日(截止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113-2020120日。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2号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906

(四)联系电话:

高海霞 83349771

八、决定单位

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九、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向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察——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审定——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十、审批时限

成批处理。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康复辅具研发资金资助。

十三、是否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

 

声 明: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举报。

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提供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无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或属于虚假防伪标识封面(未备案)的审计报告,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不予采用。 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将其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市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项目申报单位一经立项,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研发活动,完成约定目标。有义务接受主管部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中期检查和抽查。有义务最迟在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纸质验收申报资料。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主管部门按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记入深圳残联诚信异常名录,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深圳残联资助的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